AREA 02

購物隱私與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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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可經由服務條款第8條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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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完成註冊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會員已閱讀、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全部內容並同意成為本商場會員。此外,台灣娜克阜得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之內容,包括修改已經公佈及將來可能公佈之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及相關服務說明等;修改後之內容,除另有說明者外,自公告時起生效。自生效日起,如會員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修改後內容;如會員不同意修改後之內容,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第1條 會員註冊與加入
會員須為具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或合法登記之法人或團體。若會員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非經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協議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不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如會員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即推定其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協議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
會員應完成註冊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填寫會員資料、提供註冊流程中所要求之相關文件或資料,並應依本商場於註冊當時所訂立之方式完成會員認證。
會員註冊所提供的所有資料,應為正確且即時的資料,不得利用他人名義註冊為會員;如會員所提供的資料有變更,應即時通知本商場更新其資料。如會員未即時提供資料、未按指定方式提供資料、所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或與事實不符、或未即時更新資料,台灣娜克阜得不經事先通知,隨時停止或暫停對該會員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會員有自行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之義務,不得提供或透露予第三人保管或使用;對於使用特定帳號及密碼登入本服務系統後之所有行為,推定為該帳號持有人自己之行為。會員如果發現或懷疑其帳號或密碼被第三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會員應立即通知本商場。
對於註冊成為本商場會員之申請,台灣娜克阜保留是否同意其註冊之權利。

第2條 商場服務
本商場之交易要提供媒介撮合服務,會員可刊載物件上架進行展示及交易(利用本平台將物件上架銷售之會員下稱「上架者」)及瀏覽本平台物件並進行購買交易(於本平台購買上架物件之會員下稱「消費者」),並協助消費者驗證交易標的係出自各該品牌原廠銷售之商品(下稱「正品」)。
會員知悉且同意,台灣娜克阜出於保護上架者與消費者之目的,除本服務條款另有約定者外,本商場所進行之交易均為匿名進行,而上架者與消費者均授權由台灣娜克阜代為接收並轉達交易資訊,惟若發生任何會員間或與第三人間之紛爭,會員同意台灣娜克阜得揭露與該紛爭有關之會員資訊或提供其他協助。
對於會員履行交易之意願及能力、以及其所交易商品或服務之品質、安全性及合法性等,台灣娜克阜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擔保,若上架者與消費者對於交易之磋商或履行發生爭議,應由上架者與消費者透過本商場相互協調、解決爭議。
台灣娜克阜認為必要時,得就會員註冊資料、會員所刊載之物件及相關訊息、以及與交易相關之事項等,要求會員就其所涉及之疑義或爭議,及時提出說明及有關資料。
經由台灣娜克阜所進行之交易,其因此所發生之所有稅賦、費用及成本,應由上架者與消費者各自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或契約之約定負擔及支付。
會員同意,台灣娜克阜得定時或不定時寄送與會員服務或行銷活動有關之訊息予會員。

第3條 買賣程序
經由本商場所進行之交易,屬附條件之買賣,由上架者與消費者自行負責交易之磋商及履行,並以上架者與消費者均已遵守本服務條款而台灣娜克阜未取消交易,以及由台灣娜克阜協助驗證交易標的係屬正品為買賣之停止條件,前述條件成就後,交易才正式成立。
正品之定義為品牌原廠銷售之商品,倘非經各品牌原廠銷售之商品一律視為非正品,於本商場之交易,台灣娜克阜有認定正品與否之最終權利。如台灣娜克阜驗證為非正品之物件,該筆買賣交易不成立,台灣娜克阜將退還該物件給上架者,運費由台灣娜克阜負擔。會員同意台灣娜克阜不因此對會員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會員同意,消費者自訂單送出起算24小時內應將買賣價金匯入本商場提供之第三方支付平台帳戶,逾期者,該筆交易自動取消。
會員同意,依據台灣政府《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七條法規規定,消費者訂單金額達新臺幣五萬元,或以信用卡付款達二十萬元者,需配合於下單後 24 小時內完成實名認證,始可繼續完成您的訂單,無法配合實名認證者,則該筆交易自動取消。
會員同意,消費者之要約應自付款完成時成立並具拘束力,非依本服務條款取消交易或經台灣娜克阜確認交易不成立者,消費者不得撤回要約並要求退還款項。
會員同意,訂單總金額係包含驗證服務費,總金額由信用卡公司付款授權後以新台幣計價,實際費用則依各信用卡發卡公司依匯率轉換及手續費比例計算後支付。
會員同意,經由出價媒合而成立的訂單,不適用任何形式的折扣,包含全站免運,且其當下的款式、尺寸與金額因皆經由雙方確認,因此不得取消訂單,以上條款僅適用於台灣用戶。
會員同意,經由出價媒合產生的訂單,僅能使用於信用卡且出價當下將先扣除信用卡額度,待媒合確定,訂單成立後將直接扣除款,以上條款僅適用於台灣用戶。
會員同意,上架者自消費者送出訂單時起一個工作日內應完成物件商品狀態及存貨之自我檢查,並向本商場提交檢查結果。上架者如有存貨,應自消費者送出訂單並依本商場指示完成匯款時起算兩個工作日內應將物件寄送至台灣娜克阜指定地址,由台灣娜克阜進行驗證,運費由上架者自行負擔。若上架者寄錯商品時,寄回產生的運費也由上架者自行負擔。若未能如期寄達或經台灣娜克阜認定存有與交易相關重大不利事項之虞者,如上架者對於物件有不實描述、物件於運送過程中受損等,台灣娜克阜得不經事先通知逕行取消交易,且不因此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上架者如無存貨,台灣娜克阜得逕行取消交易,以上條款僅適用於台灣用戶。
會員同意,經本公司檢驗過程中,一律移除物件上所有非原廠附加物且不予返還,包含但不僅限於防塵(潮)袋、貼紙、標籤等。
會員同意,台灣娜克阜得隨時要求上架者提出真實、完整且可清楚判定之證明(包含但不限於銷售憑證、發票、收據、出貨明細、進口報關單據或其他相關文件)協助確認物件為正品與否,以上條款僅適用於台灣用戶。
經台灣娜克阜驗證為正品,台灣娜克阜將於驗證完成後,代上架者將物件寄送給消費者指定或留存於本商場之地址,運費由消費者負擔。於物件送達於消費者即為交易完成,物件之危險即由上架者移轉至消費者負擔。退貨時,若原訂單商品下單未適用免運服務,該商品出貨產生之運費仍由消費者自行負擔,退款將會扣除原訂單商品運費退回,因退貨產生之訂單差額,台灣娜克阜將會開立折讓單作為進(銷)貨減項憑證。
於交易完成後(訂單完成),每月 1 ~ 10 日完成訂單的交易於當月 15 日撥款;每月 11 ~ 20 日完成訂單的交易則在當月 25 日撥款;每月 21 ~ 月底完成訂單的交易則在次月 5 日撥款(遇假日順延),該筆交易價款扣除本商場服務費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後,全額支付予上架者,以上條款僅適用於台灣用戶。
若該筆訂單因賣家因素而取消訂單時,每筆訂單將收取售價2%的訂單處理費,由本公司自訂單總金額內逕自扣除,餘款將於每周結算後匯付予賣家。請賣家注意上架庫存的正確性、商品完整性與出貨時間的準確度,以上條款僅適用於台灣用戶。
上架者銷售所得將匯入個人上架者提供之銀行帳戶(注意:指定帳戶須提供台灣當地設立之銀行,恕不接受國外銀行。),每筆匯款需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備註:銀行匯款手續費,若指定帳戶為中國信託銀行,將免收銀行匯款手續費;若非中國信託銀行,銀行將收取每筆銀行匯款手續費新台幣15元,以上條款僅適用於台灣用戶。

第4條 買賣風險揭示
本商場所刊載之物件、說明內容及相關訊息均係由會員提供,台灣娜克阜僅審查其內容符合本商場交易所需資訊之格式,惟對於其內容之真實性、合法性、即時性等,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擔保。但會員所刊載之物件、說明內容或相關訊息等,如有違反法令、違背公序良俗、侵害第三人權益或違反會員服務條款之虞之情形,台灣娜克阜得不經事先通知,直接加以移除、使之無法被存取、或採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會員同意,上架者僅就消費者購買商品時上架者於該商品說明中描述的各種交易條件及承諾,提供商品瑕疵擔保予消費者,並授權本商場代為接受並回覆消費者關於商品之相關問題。
會員知悉且同意,由於本商場及其相關服務原則上僅提供於個人賣家,倘如上架者存有被認定為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之虞,應停止所有商品銷售行為,並儘速通知本商場另行協商處理。
如上架者為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之企業經營者、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為企業經營者、或經台灣娜克阜通知該會員應以企業經營者身分適用本服務條款者,應提供買方收受訂購商品後7天之商品鑑賞期,在此鑑賞期間內只提供商品之鑑賞參考,而非商品試用;於鑑賞期間內,若您對所訂購的商品或服務不甚滿意,欲辦理退換貨時,會員應將商品回復原狀(含完整之原包裝),相關之退換貨辦法請參考本服務條款之退換貨程序。為求釐清,本條所約定之7日鑑賞期僅限於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且非屬主管機關列為合理例外情事者為限,以上條款僅適用於台灣用戶。
會員知悉且同意,平台就 Bid 上架之鞋款並無實際存貨。會員「出價」並不代表或保證買賣契約成立,而係「委託」平台代向潛在賣家洽詢是否有符合相應需求條件之鞋款(如特定型號、顏色、售價)可供出售。此係由會員主動委託 AREA 02 代購特定商品,屬 AREA 0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無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7天猶豫期之適用,以上條款僅適用於台灣用戶。
上架者知悉且同意,倘若為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之企業經營者、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為企業經營者、或經台灣娜克阜通知該會員應以企業經營者身分適用本服務條款者,應將下列資訊以清楚易懂之文句記載於本平台提供消費者知悉:

  1. 企業經營者之名稱、代表人、事務所或營業所及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消 費者得迅速有效聯絡之通訊資料。
  2. 商品或服務之內容、對價、付款期日及方式、交付期日及方式。
  3. 消費者於七日鑑賞期內解除契約之行使期限及方式。
  4. 消費申訴之受理方式。
  5. 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以上條款僅適用於台灣用戶。

第5條 上架者與消費者之義務
上架者應確保上架物件為正品、商品狀態與上架者提供之說明相符且無任何不實描述、商品於運送過程無受損或無其他與交易相關重大不利事項,台灣娜克阜並有物件上架之最終審核權利。會員同意,倘經台灣娜克阜認定上架者有違反本條約定之虞,得不經事先通知逕行取消交易,且不因此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消費者於本商場購買商品及/或服務時,請務必仔細確認所購商品的品名、價格、數量、型號、規格、尺寸或服務的時間、內容、限制性要求等重要事項,並在下單時核實聯繫地址、電話、收貨人等資訊。倘若收貨人非會員本人,貨物經收貨人簽收視為會員本人簽收。
因任何可歸責消費者或上架者之行為導致交易無法完成,如於本商場下訂後未於期限內完成付款、本商場刊登無存貨物件致被取消交易、對於物件有不實描述或物件經台灣娜克阜認定為非正品等情形,本商場經審酌情節輕重及發生次數,得依本服務條款第11條規定,更動、取消、暫停或終止會員資格。
上架者依法應開立統一發票者,關於其發票之開立,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倘經認定上架者有違反相關稅賦義務之虞,本商場除得停止上架者所有商品銷售行為外,並按違反本服務條款之重大情事辦理。

第6條 退貨
經由本商場所進行之交易,除非該交易適用台灣境內消費者保護法規範之商品鑑賞期,消費者僅於下列情況得主張退貨:

  1. 商品有毀損;
  2. 錯誤的商品 (例如:尺寸、顏色與物件刊登資訊不符等);
  3. 商品有瑕疵/無法使用;
  4. 商品明顯與描述不符。
符合退貨條件之交易,消費者於本商場提出退貨申請後,上架者同意授權由台灣娜克阜協助會員辦理退貨程序,上架者如未切實遵守本服務條款及相關法令之退換貨規定,應自負責任,且台灣娜克阜有權對上架者施以停權或取消註冊等處置。
台灣境內消費者本商場將會補貼符合本條規定資格之退貨運費,由台灣娜克阜指定的物流廠商負責取件及運送,上架者與消費者應配合提供取件、收貨地址及其他所需資料或協助,本商場將全額補助運費商。
台灣境外消費者符合上述情況者,需於收到商品三日內自行檢查商品狀態並寫信向客服提出申請,來回運費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
退貨時,其賣家寄送時產生之運費仍由上架者自行負擔。
退貨時,若其驗證服務費與原訂單商品下單未適用免運服務,該商品出貨產生之驗證服務費與運費仍由消費者自行負擔,退款將會扣除原訂單商品驗證服務費與運費退回。
消費者知悉且同意,退還之商品應保持消費者收貨時的狀態,包括但不限於商品本體、配件、包裝、附隨物品及台灣娜克阜提供之正品驗證吊牌或驗證貼紙等,若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致退還之商品或包裝有損耗者,將影響消費者之退貨權利,上架者得依損耗程序酌收商品還原之必要費用或拒絕退貨。為求釐清,退還商品不得移除、毀損或汙損台灣娜克阜驗證吊牌或驗證貼紙,違者應視為對商品本身造成損耗。

第7條 退款
會員退貨或交易不成立或取消,除以信用卡支付消費款項者應依各該信用卡組織規約所訂定之信用卡爭議處理機制規範辦理外,退款事宜應依以下約定處理:

  1. 倘因任何原因取消交易時,由台灣娜克阜安排將相關款項無息返還予會員,如因退款所產生之費用將由台灣娜克阜負擔。倘以信用卡付款者,則將款項退刷至刷卡卡片中。
  2. 如法院、主管機關、或會員或相關權利人,提供必要文件向第三方支付平台或台灣娜克阜要求暫停撥付或退款相關款項,上架者同意第三方支付平台或台灣娜克阜得依上述之請求暫停撥付至該等爭議解決時止或退回相關款項予上架者。如該等爭議款項已提領至上架者銀行帳戶,上架者同意於接獲台灣娜克阜通知後應立即返還該等款項。
  3. 對於可能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交易、因錯誤所為之付款、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命令,台灣娜克阜得依消費者之指示退回價金款項,如該等款項已提領至上架者銀行帳戶,上架者於接獲台灣娜克阜通知後應立即返還該等款項。
  4. 消費者如直接向台灣娜克阜提出申訴,上架者授權由台灣娜克阜代為出面負責居中協調為適當的處理,倘於三個工作日內逾期爭議仍未解決,上架者同意台灣娜克阜得依消費者之請求退款,並於結算應撥付代收款項時逕予扣除,上架者亦得以暫不結算該涉爭議款項;如該等款項已提領,台灣娜克阜得直接自下次代收款項金額中扣除或要求上架者立即返還。上架者對於台灣娜克阜所為之處置,均不得異議。
  5. 上架者同意若消費者透過發卡機構對交易之商品或服務內容有爭議,或主張否認交易等其他交易款項需返還情形,第三方支付平台或台灣娜克阜得逕行辦理退款消費者,上架者不得異議;如該等款項已提領至上架者銀行帳戶,台灣娜克阜得直接自下次代收款項金額中扣除或要求上架者立即返還。上架者對於台灣娜克阜所為之處置,均不得異議。

第8條 資料隱私
台灣娜克阜絕對保護與尊重會員個人的隱私權,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定下述規範,請詳細閱讀台灣娜克阜蒐集使用者個人資料的方式、範圍、利用方法、以及查詢或更正的方式等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與本電商平台客服聯絡。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台灣娜克阜為了行銷、客戶管理與服務、提供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履行法定或服務條款義務、保護當事人及相關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售後服務、辦理贈獎活動(包含確認得獎者身份、提供贈品及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等)以及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等目的,依照各該服務之性質,可能蒐集您的姓名、生日、身份證號、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E-MAIL及地址等)、服務單位、職稱、為完成收款或付款所需之資料、IP位址、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使用者身分之個人資料。
本商場蒐集之個人資料包括:

  1. 會員基本資料:姓名、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電子郵件信箱。
  2. 商場網路交易服務:商品寄送相關資料,包含收件人之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及其他必要資料。
  3. 任何透過本商場所進行銷售或消費相關紀錄。
  4. 基於市場分析、會員權益通知、或提供現在或未來本商場衍生之其他服務或附隨以上各樣服務,為作業之必要會員所提供之其他資料。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會員要求停止使用或本商場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2. 區域:台灣娜克阜及本商場服務的區域。
  3. 對象:基於第1項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而有必要得知用戶個人資料者(包括台灣娜克阜、台灣娜克阜關係企業與台灣娜克阜具有業務合作關係者)。
  4. 方式:書面、傳真、電子郵件及網際網路等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的使用方式進行及網際網路等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的使用方式進行。
  5. 台灣娜克阜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台灣娜克阜行使以下權利,惟台灣娜克阜得視情況收取必要的費用: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6. 會員如欲行使上述權利,可與本商場客服連絡進行申請。
  7. 倘若拒絕提供會員所需必要之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台灣娜克阜及本商場之完整服務。

第9條 費用
刊載於台灣娜克阜之物件完成交易後,上架者同意依本服務條款第3條第8項支付各筆交易之平台手續費,惟台灣娜克阜經考量個別上架者於本商場之成交數量、金額及/或其他交易記錄等因素得調整個別上架者之手續費比例。為求釐清,調整後手續費應自台灣娜克阜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上架者起生效並適用於其後完成之交易。
會員使用台灣娜克阜之其他付費服務或功能時,應依當時所定之收費辦法支付費用。
台灣娜克阜得隨時新增、調整或變更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會員有應付費用發生時,將由台灣娜克阜通知會員繳款,在會員完成支付所有費用以前,台灣娜克阜得限制該會員所能使用功能之一部或全部。

第10條 行為規範
本商場嚴禁會員故意販售任何非正品之物件,凡經查獲者必移送法辦,決不寬貸。
會員使用台灣娜克阜之相關服務及功能時,應使用自己之會員帳號及密碼登入系統,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自己之會員帳號。
會員同意遵守相關法令規範,且不從事下列行為:

  1. 上載、張貼、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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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於本商場刊載、發佈、傳送信息,引導會員不經由本商場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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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破壞或干擾會員服務的系統運作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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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如發現其他會員有違反法令、或違反會員服務條款或相關行為規範之行為,可以向台灣娜克阜提出檢舉。
會員刊載出售物件時,應注意其是否有出售該商品或服務之權利或資格、以及所出售商品或服務之合法性,並應適當說明所刊載物件之交易條件及相關資訊,不得有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或誤信之情形。會員就特定物件提交訂單前,應注意審閱其交易條件及相關資訊,評估賣家履行交易之誠信及能力。物件成交後,上架者與消費者應即以最大誠信履行、並完成交易。
會員不因其加入成為台灣娜克阜之會員而取得台灣娜克阜任何智慧財產權之明示或默示之授權,非事先經台灣娜克阜書面同意,會員不得使用、重製、或散布台灣娜克阜上任何形式的著作、資料、商標、或標識。
如果任何文字、圖檔、圖片或其他著作或資料發生權利歸屬或其他合法性爭議,本公司有權隨時不經通知,直接停止提供、或直接刪除、或通知會員停止使用。

第11條 停權及終止
台灣娜克阜發現、或接獲第三人之檢舉或通知,認為會員之行為、交易、或其所刊載之相關物件或訊息,有違背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之權益、或違反會員服務條款或其相關規範或規則之虞者,為維護台灣娜克阜及第三人之權益、或避免損害或爭議擴大,台灣娜克阜得不經事先通知,先行移除所涉及之物件或資料、或使之無法被存取,並得暫停該會員所能使用之服務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且得取消其會員資格、終止會員服務條款;其涉及違反法令者,並得主動將會員資料及相關交易資料或資訊,移送相關司法機關調查,或依法配合相關司法機關調查。
台灣娜克阜得隨時在網站上公告停權的會員名單。
會員違反法令、侵害第三人之權益、或違反會員服務條款者,對於台灣娜克阜及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因會員違反法令或違反會員服務條款之行為致其交易相對人受有損害時,對於台灣娜克阜因依所訂之保障方案對該交易相對人進行補償所生之損害及所支出之費用,會員應對台灣娜克阜應負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會員因故被停權或取消會員資格者,對於該會員於停權或取消會員資格以前之交易相關行為,依下列原則處理:

  1. 該會員被停權或取消會員資格以前,已經上傳至台灣娜克阜、但尚未成交之物件,台灣娜克阜得刪除該等物件及其相關資訊。
  2. 該會員被停權或取消會員資格以前,已經與另一會員就具體物件之交易達成合意者,得不刪除該項交易,但台灣娜克阜得將會員已被停權或取消會員資格之情形,通知會員之交易相對人。

第12條 系統維護及服務中斷
台灣娜克阜將盡力維護本服務系統之正常運作,使會員之交易活動得以順利進行,但本服務僅依其現況提供服務,對於下列事項,台灣娜克阜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保證:

  1. 符合會員之特定需求;
  2. 系統及軟體得以不受干擾地持續運作;
  3. 資料得以被即時、正確無誤地傳輸、處理、儲存及備份;
  4. 系統、軟體及資料之錯誤,將被即時發現及更正。
本服務系統因進行例行性維護、搬遷、更換、升級、或維修,致本服務暫停或中斷時,台灣娜克阜將於暫停或中斷前,以電子郵件或公告之方式,告知會員。

第13條 授權
會員上載、傳送或提供物件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至台灣娜克阜時,視為會員已同意授權台灣娜克阜得利用、儲存及刊載該等資料,以供特定或不特定之使用者搜尋及瀏覽,並得經由平面或電子形式,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公開發行、公開發表、或公開傳輸該等資料,並得將該等權利轉授權予第三人。會員上載、傳送或提供物件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至台灣娜克阜時,應擔保其有上載、傳送或提供該等資料之權利,且得授權台灣娜克阜利用、儲存、刊載、供特定或不特定之使用者搜尋及瀏覽、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公開發行、公開發表、或公開傳輸該等資料,且得將該等權利轉授權予第三人。
為維護智慧財產權人之合法權益,會員發現其他會員所刊載或發布之物件或相關訊息,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者,得向台灣娜克阜提出檢舉或通知。

第14條 責任限制
本商場以「現狀」、「不保證無瑕疵」以及「提供使用時」之基礎提供服務。會員須自行承擔使用本服務(包括本服務中的內容)的風險,而本商場並不保證、承諾或擔保本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或無錯誤。因下列情形所致之服務暫停或中斷、交易無法進行、資料遺失或毀損、或其他因此所生之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害,除因台灣娜克阜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台灣娜克阜不負賠償責任:

  1. 因本服務系統進行例行性維護、搬遷、更換、升級、或維修所致者;
  2. 因備分錯誤或失敗所致之資料遺失或毀損;
  3. 因第三人之行為、非台灣娜克阜所得完全控制、或不可歸責於台灣娜克阜之事由所致者;
  4. 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
在應適用的法律許可的最大限度之下,台灣娜克阜對於本服務並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承諾或擔保。台灣娜克阜就下列事項未做出任何保證、承諾或擔保:本服務中的內容或由本服務連結的內容、台灣娜克阜針對本服務提供的支援、本服務的特定功能、本服務的安全性,或是本服務的可靠性、品質、準確度、可用性或滿足您需求、提供特定成效或達成特定結果的能力。
台灣娜克阜就交易物件之驗證係基於上架者所提供之資料正確、完整、真實之前提下,依台灣娜克阜之經驗及專業所為判斷,台灣娜克阜不擔保驗證結果絕對正確,會員不得以台灣娜克阜以外個人、團體、機構、廠商或其他任何驗證結果,而主張台灣娜克阜驗證為正品/非正品之結果為錯誤、誤導、虛偽、詐欺,或對台灣娜克阜為退換貨要求或為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請求。
在應適用的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會員同意並瞭解台灣娜克阜將不會對任何因本服務條款、或會員使用或存取本服務所生、或交易成立與否或與之相關的獲利損失、營收損失、商業機會損失、價值減損,包括任何聲稱的個人資料損失或價值減損,或任何其他損失負責。
會員瞭解並同意,如本商場依法應對會員負損害賠償責任者,以會員於該個別交易中所支付予本商場之費用為上限。

第15條 權利轉讓之禁止
非經台灣娜克阜之書面同意,會員不得將本會員服務條款或其他與本商場相關之一切權利與義務之全部或一部讓與或移轉予第三人、提供擔保或為其他任何形式之處分。

第16條 準據法及管轄
本會員服務條款及其相關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及相關服務說明等,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會員與台灣娜克阜間因本服務、本會員服務條款或其相關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及相關服務說明所生之爭議,如因此而訴訟,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17條 通知
台灣娜克阜向會員依本條提出之地址寄送書面文件時,如因乙方拒絕受領、查無此人或其他原因致書面無法送達或送達遲延時,甲方於發信時即視為合法送達。
台灣娜克阜向會員依本條提出之電子郵件信箱寄送電子郵件時,以會員收受該電子郵件或台灣娜克阜發信後24小時之較早者,為送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