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東西服務費政策
商場交易手續費
商品交易 AREA 02 將收取商場交易手續費,服務費將隨賣家之交易記錄等因素調整服務費比例並不定期通知調整。完成訂單
於交易完成後(訂單完成),
每月 1 ~ 10 日完成訂單的交易於當月 15 日撥款;
每月 11 ~ 20 日完成訂單的交易則在當月 25 日撥款;
每月 21 ~ 月底完成訂單的交易則在次月5日撥款(遇假日順延)。
該筆交易價款扣除本商場交易手續費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續費等相關費用後,全額支付予上架者。取消訂單
若該筆訂單成立後,因賣家因素而取消訂單時,每筆訂單台灣娜克阜將收取售價5%的訂單處理費,該筆款項將由本公司自賣家訂單總金額內逕自內除,餘款將於每周結算後匯付予賣家。
台灣娜克阜於每月15日將結算前一個月訂單處理費,未繳款賣家將透過賣家資訊中顯示的E-MAIL進行提醒,若於提醒信件寄發14天後經台灣娜克阜財務部門查核未完成補繳時,台灣娜克阜有權將賣家停權且商品全數下架,待訂單處理費繳款完成後,將恢復賣家權限,有權重新上架出售商品。請賣家注意上架庫存的正確性、商品完整性與出貨時間的準確度。
以上資訊台灣娜克阜股份有限公司保有最終決定權。款項匯入
- 上架者銷售所得將匯入個人上架者會員資料內提供之銀行帳戶
※注意:指定帳戶須提供台灣當地設立之銀行,恕不接受國外銀行 - 每筆匯款需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
※備註:銀行匯款手續費,若指定帳戶為中國信託銀行,將免收銀行匯款手續費;若非中國信託銀行,銀行將收取每筆銀行匯款手續費新台幣 15 元。